“希望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能够从一颗嫩芽成长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参天大树,为党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内部综合办案组织形式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为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精神落到实处,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最高检党组决定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统筹加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和研究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据了解,该办公室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负责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围绕如何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下步工作,张军划出四项重点——
要在创新履职上下功夫。既要办好涉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案件,也要通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监督,发现、总结普遍性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成本,提高违法侵权犯罪成本。
要在综合保护上下功夫。要统筹用好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总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出发,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要促进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构成犯罪的,不仅要用好自由刑,也要重视用好财产刑,让违法者付出应当、必须付出的代价。
要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在保护创新上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要学习借鉴运用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主动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经贸协议,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共同保护创新。
要在指导宣传上下功夫。要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要用好公开听证,这既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是以案释法,能够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保护更加深入人心。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副检察长张雪樵对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要求。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宣读关于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