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代理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第3792067号“奔腾世纪BTSHIJI”商标提出异议案件终获裁定,品源携手上海奔腾集团在异议案件中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准备,并就此案提交了完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在此基础上认定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了不法抢注人的注册申请。
本文网址:/kr/news/540.html
关键词:
다음 페이지:品源代理专利权人深圳民乐管业无效获复审委支持
산하 웹사이트
我公司代理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第3792067号“奔腾世纪BTSHIJI”商标提出异议案件终获裁定,品源携手上海奔腾集团在异议案件中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准备,并就此案提交了完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在此基础上认定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了不法抢注人的注册申请。